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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 第三届“大美青海 江源玉树”全国摄影展
玉树藏族自治州作为长江、黄河、澜沧江的发源地,屹立于青藏高原腹地的青、川、藏、新四省、自治区交汇处,是青海省首个少数民族自治州。这片被誉为“中华水塔”的神奇土地,拥有三江源、可可西里、隆宝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2座国家级水利风景区,更囊括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核心区中的10个(占核心区总面积72%)。作为三江源国家公园的核心区域(覆盖全园85%范围,含长江源、澜沧江源两大园区的34个村落),这里不仅是世界自然遗产可可西里的所在地(我国第51处世界遗产),更是拟建昆仑山国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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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片离天空最近的土地上,壮美的山水画卷与深厚的文化积淀交相辉映:巍峨雪山与湛蓝湖泊构成大地史诗,藏羚羊、雪豹、野牦牛、金钱豹等85种高原精灵与1440余种野生植物共同谱写生命华章。这里是格萨尔史诗传唱的沃土,是藏族歌舞绽放的舞台,更是游牧文明活态传承的博物馆,其独特的生态价值与文化魅力是世界稀缺旅游资源的黄金地带,是广大户外旅行者的梦想之地,是国内外摄影爱好者的“诗与远方”。
为全方位展现玉树“江河之源、名山之宗、牦牛之地、歌舞之乡”的立体形象,生动呈现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,助力打造国家级藏族文化(玉树)生态保护实验区、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及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,主办方特联合举办第三届“大美青海 江源玉树”全国摄影展(以下简称“第三届玉树全国摄影展”),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及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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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略合作媒体:中国文艺网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、影像中国网、中国网、中新社图片网、未来网
中国摄影报自媒体: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、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、人民号、新浪微博、头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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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征集反映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划内有关自然风光、民俗风情、人民幸福生活、城乡发展成就、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玉树旅游新景观、新面貌、新气象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和视频作品。
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30日(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,建议不要在最后一天上传作品)。
入选的作品将颁发入展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作者给付,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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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。单幅、组照不限,组照每组限4-8幅。谢绝历届“大美青海 江源玉树”全国摄影展的入展作品投稿。
3.作品必须取材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划内,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4.所有投稿作品经审核符合收录标准后将自动存入中国摄影出版传媒FOTOBANG影像库,作品入库仅为进入影像库储备体系,除通过网络展示外不作其他用途。若后续需将入库作品用于商业使用、二次创作、展览展示、宣传推广、出版物制作等任何形式的应用,有关方面将提前与作品著作权人就使用细节、权益保障、使用范围、期限、报酬等核心事项专项沟通,达成一致并确认无误后,再进行相关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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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评选结束后,组委会将统一向拟入展作品的投稿者调取相关数字文件,具体要求如下:
照片类:需提交含完整未篡改EXIF数据的原始文件(未经后期调整),及同样含完整EXIF数据、不低于5MB的JPG最高质量压缩调整文件;
视频类:需提交保证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原始素材文件,及不低于1080P分辨率的MP4格式最终成片;
特殊情况(胶片拍摄):需提供不低于300dpi、不低于10MB的TIFF或JPG最高质量压缩专业扫描文件,且保留胶片原始细节信息。
投稿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完整文件,逾期未交或文件不符将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6.在终评阶段,根据作品质量,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展作品的幅数。
7.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,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APP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
8.对于入展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汇编等方式,在相关用途中进行使用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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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投送作品的完整画面及所有构成元素,必须是投稿者使用具备影像拍摄功能的设备(包括但不限于相机、手机、无人机、运动相机等),通过真实场景拍摄获取的原创影像,需保留可追溯的拍摄过程(如原始拍摄文件、拍摄时间地点记录等)。
11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12.禁止一切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13.凡投稿者违反本征稿启事第9条、第10条、第11条、第12条任一条款,一经发现并经组委会核实后,组委会有权随时取消其投送的所有作品的投稿资格、参选资格或入展资格,取消并收回其在本次活动中已获得的所有相关荣誉和奖励。
14.该展不收参加费、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5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属承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2026-04-25 16:09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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